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肥西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抓好落实。
2021年5月31日
肥西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合肥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市场化的收储运销网络,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2.8%以上。
二、实施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建设、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和秸秆产业化利用等。
三、实施内容
(一)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支持全县秸秆产量大、有利用需求的地方建设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秸秆收储转运点,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收储秸秆量(能力)应达1000吨(含1000吨)以上。鼓励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二)秸秆产业化利用。对2021年经市、县认定的年利用秸秆500吨(含5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根据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奖补,提高企业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三)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平台作用,做好2020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的孵化培育。
四、资金保障
符合条件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的奖补由秸秆综合利用省市县三级财政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具体补贴标准参照《肥西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肥西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如一个项目符合多个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政策,按照奖补金额最高的一种方式进行奖补。
五、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内容,并征求各乡镇(园区)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二)分解落实任务。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确定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任务。根据各乡镇(园区)申报任务以及全县秸秆产业化利用总体布局,汇总确定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县年度目标任务,再分解到各乡镇(园区),指导各乡镇(园区)落实相关任务。
(三)制定评价办法。县直相关部门制定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明确评价指标及评价程序。
(四)加强调度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调度,并根据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对乡镇(园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和当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审核。根据申报条件及申报名录,结合各乡镇(园区)实际需求,实事求是进行自主申报。项目实行主体申报、乡镇(园区)上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制度。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方面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经专家组论证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各乡镇(园区)根据县级制定的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并组织实施。县每月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县民生办。县相关部门及时开展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照目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项目补助。各乡镇(园区)要按照《合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肥西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行后补助方式,提高资金预算使用的精准性。
(四)绩效评价。各乡镇(园区)负责组织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和当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并将项目绩效评价、资金绩效评价和佐证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各乡镇(园区)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和总体评价,抽查和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
(五)建后管护。建立完善科学管理、长久持续的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强化管护监督,定期跟踪监管,了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使用状况和效益发挥情况,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护台账,确保项目长久持续安全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加大政策支持。切实强化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一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奖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要扣回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恶意骗补的企业,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取消以后年度奖补资金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创新秸秆产业化利用支持政策,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确保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标准体系。各乡镇(园区)要做好本辖区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产业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实现技术投入与产出并重,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要切实发挥标准建设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健全完善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四)严格考核评价,加强结果运用。对各乡镇(园区)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对秸秆产业化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优先推荐为上级表彰对象;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效益低下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2.肥西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
附件1
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 |
标准化收储中心(个) |
秸秆产业化利用量(万吨) |
官亭镇 |
|
0.41 |
铭传乡 |
|
0.11 |
山南镇 |
|
0.08 |
严店乡 |
1 |
0.3 |
丰乐镇 |
|
0.2 |
合计 |
1 |
1.1 |
注:表中秸秆产业化利用量指年利用秸秆量在500吨(含5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全年利用秸秆量。
附件2
肥西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
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
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人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日常管理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分配、监督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