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做好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19年实施省定31项民生工程。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2019年,省政府确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我市实施31项,智慧学校建设、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无目标任务。
(一)新增实施5项。
(二)调整内容实施1项。
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救助基础上,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三)合并2项后实施1项。
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
(四)退出5项。
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已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已常态化运行,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务已完成,调整不再列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五)继续实施24项。
继续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4个项目。
二、工作要求
围绕“七有”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心组织民生工程实施,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统筹谋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层层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资金筹措等方案,统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前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补助类项目按照月(季)等方式,及时打卡发放到人;工程类项目突出时间节点要求,按省定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和全省平均水平,确保11月底前基本完成民生工程建设任务。
(二)强化责任,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民生工程实施主体,要严格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分工,落细落实落具体,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市直各有关部门作为民生工程牵头责任单位,要深入基层、项目现场,指导开展工作,加速推进民生工程实施。市民生办要严格过程考核,强化民生工程调研,针对民生工程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走访、会商,深入听取意见,共同研究办法,确保各项推进措施有效落实。
(三)狠抓细节,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依托市民生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各级各部门要从细节着手,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动态管理民生工程网上信息公示、舆情监督和建后管养,及时、准确反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要全面完善受益对象联系方式,为社情民意调查奠定坚实基础。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级特邀监督员(义务监督员)作用,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精细管理,优化综合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做细做实民生工程,加强过程管控、序时调度和建后管养,强化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推广运用。市民生办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巩固提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社会第三方绩效评价、社情民意调查等考核体系,落实好监督、评价和考核,进一步强化公示公开和结果运用。
(五)注重创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民生办要制定下发全市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适时开展专题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网站、微信等宣传方式,增强舆情意识、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不断提高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为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