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肥西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肥西县房屋拆迁政策问题。肥西县回复如下:
经查,丁岗村整村推进项目是肥西县政府2016年批准实施的,该项目于2018年4月启动。该项目征迁标准及安置政策(含过渡费发放政策)依据是肥西县政府批准的《柿树岗乡丁岗村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您反映的房屋拆迁安置相关政策问题。经查,根据《柿树岗乡丁岗村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购置是分开计算的,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合政秘[2015]123号文件。安置按照人口情况进行安置,符合优惠或不优惠安置条件人口可享受不超过《实施方案》规定的优惠安置面积或不优惠安置面积。安置对象根据所选择房型进行购买,优惠安置面积的购房价为1200元/㎡,不优惠安置面积安置按照房屋招投标平均价,因房型设计原因,在享受优惠安置面积和不优惠安置面积基础上,确需增加的,增加部分按市场评估价。
关于您反映的新增人口政策问题。经查,因整村推进安置点建设周期长,期间新增人口(婚嫁、出生)多,为保障拆迁对象利益,根据县政府统一政策,安置人口界定是以分房前人口为准的要求,在协议签订至分房期新增人口可作为安置人口。因安置点房屋是按照拆迁对象在签订协议时明确的套数和房型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因此新增人口只能享受货币化安置,不能选择建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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